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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7:赋税制度 (3 / 5)

作者:油爆香菇 最后更新:2026/3/26 5:21:46
        以东庆举例,东庆的赋役制度相当复杂,整体上还是沿用大夏朝时期的模板。

        青壮服役的项目不仅多还很重,若是不想服役,则需要按人头缴纳一定的钱粮,哪怕不服役,还是要缴纳一定的人头税。赋税的名目倒没那么多,但说起来也很坑爹。

        田赋是按照占田额的平均产量抽取一定比例的。

        什么是占田额呢?

        一户人家平均占田的面积。

        例如马爸爸有十亿,穷人甲有零元,二人平均存款就有五亿。

        亩产抽成就更加容易理解了,一亩田产出十成,官府抽取五成,这个比例还算低的,有一段时间甚至抽成达到了八成。换而言之,农民辛苦耕种一年的收成,官府便要收走五成到八成,剩下两成给百姓,这两成还要扣除一家子的人头税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税目。

        这点儿米粮连吃都吃不饱,更别说匀出来上缴官府免除繁重的徭役。

        要是徭役征到你家头上,那就乖乖出人吧。

        当然,这些指针对普通百姓,士族贵胄有特权,减税免役,一点儿毛毛雨就能应付。

        东庆建国初期,普通百姓手中的确有不少良田,占田额也不算太离谱,但天灾人祸不是人力能预测的,不少田地被百姓以低价转卖给了士族。士族等高层从百姓手中获得更多的土地,达到兼并的目的,百姓手中的田越来越少,但以占田额为标准收的税却没怎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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