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团主持人厄尼·约翰逊问道:“那么,我们该如何定义弗莱的这四年呢?我的意思是,这是不是一个王朝?”
于飞的铁杆支持者布伦特·巴里反问:“实打实的四年四冠,为什么不是王朝?”
“伙计,你说我们该称它为雄鹿王朝,还是超音速王朝?”
巴克利提出了篮球界争议不休的问题。
体育王朝的定义从来都是指向球队,而非个人。
菲尔·杰克逊作为两个王朝的缔造者,他定义了NBA的王朝:一支球队连续三年夺冠方可为王朝。
当代最有影响力的体育作家比尔·西蒙斯的王朝标准是:在一个十年中至少五次夺冠方可为王朝。
NBA自己对王朝的定义是:在长达三年以上的时间里夺取三座总冠军并保持长期的竞争力方可为王朝。
这些标准都指向球队,是对一支长期成功,极尽伟大的球队的最高褒奖。
从NBA的定义来说,五年四冠的雄鹿已经属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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