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还是会流露出一些姑娘家的傲娇气:“属下和欢歌一起做饭去。”
不得不说欢歌是个合格的吃货,懂吃的,更会做吃的,一个大盘鸡,里面的鸡块剁的均匀,炒的一阵香味飘出去老远,炒的功夫还时不时的加下佐料进去。
鸡肉比其他的食材要多炖会儿,抄了会儿后加水开始煮,煮了片刻,鸡肉的香味已经十分浓郁了。
欢歌一片忙活一边说:“还得是姑娘,这顿饭幸好我们出来吃了,不然,就这香味,别说僧人和庙里的香客了,就算半山腰的人怕是都要闻见了,真是大罪过。
说完,见锅里的汤汁收的少了许多,,又加进去一些配菜,还有粉条,盖上锅盖继续煮,等到锅底的木炭烧败时,一大锅香喷喷的大盘鸡已经熟了。
掀起锅盖,欢歌站起身子,拿着大锅铲搅拌均匀,然后撒上一把芫荽和葱花:“好了好了,可以开吃了,野外就餐,我就不从锅里盛出来了,我们就围着过吃吧!”
灵一从马车里拿出馒头,三人一人一个小木几,坐在锅前,拿着个小碗就开始吃了。
谢酒儿夹了一块子粉条,上面裹着鸡肉的香味:“嗯,真好吃,你可以当大厨了。”
欢歌对谢酒儿的夸奖照单全收:“姑娘在喝药不能吃辛辣的食物,不然里面放些辣椒,辣辣的那才过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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