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秦朝会灭亡的危机,又是怎么出现的?
那就不得不提——军功制度!
军功制在秦没有一统六国之前,那是一把利刃。
站在我们后人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秦统一之后,军功制就成了一份毒药。
换到我大唐来说,朕为何要废除肉刑,就是因为乱世有乱世的律法,盛世有盛世的律法。
至于那些六国营业,不过是隔靴搔痒,虽然烦人却无足轻重。
若是当初能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何至于走到最后,就连老秦人都视若无睹?
大唐既然已经进入盛世,律法就该以轻、缓、和、为主。
重罪依旧重判,轻罪就该轻判,而不是犯罪就重判。
人无完人,谁能保证自己不犯错,谁能保证自己不犯罪?
但可以肯定的是,以人伦为基础制定的律法,哪怕是不知晓法律的,也很难会犯上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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