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掰着指头,每笔账都记得很清楚。
“当时你很有钱吗?”先生追问。
“什么?”郑清茫然的抬起:“——没钱啊,我是在流浪吧把我存了很久的符全卖掉,才勉强凑够五十枚玉币……”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对现在的他而言,五十枚玉币算不了什么——每个月仅凭与三叉剑的血符弹交易,就能收入七百多枚玉币,此外还有猎队参加猎赛的邀请费、猎获、以及D&K的分红,等等,五十枚玉币真就洒洒水。
但对两年前,刚刚入学,怀里只踹了一笔十二枚玉币奖学金的他来说,五十枚玉币却是非常大的一个数字。
而那天他却眼睛都不眨的花了出去,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当了冤大头。
为什么?
是因为那天喝醉上头了?还是被流浪巫师的魔法蛊惑了?又或者想给刚刚结识的几位伙伴留下个好印象,所以打肿脸充胖子?
“因为你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毫不在意。”先生轻声给出了一个略显刺耳答案:“换个更精确的词来形容,就是你足够自私。”
郑清无法接受这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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